《孟子》_告子章句上_第十节
孟子及其弟子 著〔春秋战国〕
孟子曰:“鱼,我所欲也;熊掌,亦我所欲也,二者不可得兼,舍鱼而取熊掌者也。生,亦我所欲也;义,亦我所欲也,二者不可得兼,舍生而取义者也。生亦我所欲,所欲有甚于生者,故不为苟得也;死亦我所恶,所恶有甚于死者,故患有所不辟也。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,则凡可以得生者,何不用也?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,则凡可以辟患者,何不为也?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,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。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,所恶有甚于死者,非独贤者有是心也,人皆有之,贤者能勿丧耳。
一箪食,一豆羹,得之则生,弗得则死。呼尔而与之,行道之人弗受;蹴尔而与之,乞人不屑也。万钟则不辨礼义而受之。万钟于我何加焉?为宫室之美、妻妾之奉、所识穷乏者得我与?乡为身死而不受,今为宫室之美为之;乡为身死而不受,今为妻妾之奉为之;乡为身死而不受,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,是亦不可以已乎?此之谓失其本心。”
注释:
豆:甲骨文字形,形似高脚盘,或有盖。从“豆”的字或与食器有关,或与豆类有关。《诗·小雅·楚茨》:“或燔或炙,君妇莫莫,为豆孔庶。”《诗·大雅·生民》:“卬盛于豆。”《诗·鲁颂·閟宫》:“笾豆大房。”《尔雅》:“木豆谓之豆,竹豆谓之笾,瓦豆谓之登。”《说文》:“豆,古食肉器也。”本义是指古代一种盛食物的器皿。新石器时代晚期开始出现,盛行于商周时,多陶制,也有青铜制或木制涂漆的。后世也作礼器。这里用为器皿之意。
嘑:(hū)《诗·大雅·荡》:“式号式嘑。”《礼记·曲礼上》:“城上不嘑。”《仪礼·士昏礼》:“媵侍于户外,嘑则闻。”《史记·滑稽列传》:“嘑河伯妇来。”《广韵》:“嘑,唤也。”这里用为大声叫喊之意。
蹴:(cù)《荀子·哀公》:“孔子蹴然曰。”《说文》:“蹴,蹑也。”《一切经音义》引说文:“蹴,蹋也。以足逆蹋曰蹴。”这里用为踩踏之意。
辟:通“避”,逃避,躲避。
蹴尔:以脚践踏。
得:通“德”,感激。
乡:同“向”,一向,向来,从前。
译文:
评析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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